引言
濕簽名是指用墨水在實體紙張上親筆寫下的簽名或標記。這個詞說的是簽署動作,而非之後交付的檔案或副本:筆墨實際落在其上的紙張,才是濕簽名紙本正本;掃描本只是數碼副本。電子簽名則透過電子流程產生。
這項分別可以釐清最常見的誤解。文件可以先是 PDF,列印後以墨水簽名,再掃描成 PDF,透過電郵傳回。當中的簽署動作仍屬濕簽署,但交付的 PDF 仍然只是紙本記錄的副本。對方是否接受該副本,須另按要求方、適用流程及文件類型確認。
濕簽名是甚麼意思?
濕簽名是指某人在實體文件上用墨水親筆簽名。「濕墨簽名」、「墨水簽名」及「紙筆簽名」通常都指同一個動作。「濕」是用來區分這種實體簽署方式與電子簽署流程中的操作。
這個定義不會告訴你是否必須寄出已簽署紙張、對方是否接受掃描本,亦不會說明是否必須保留正本。這些屬於記錄處理要求,應逐項另行確認,切勿以為一句「需要濕簽名」已同時回答三個問題。
簽署動作與交付記錄有甚麼分別?
簽署動作與交付記錄是兩個不同的判斷。墨水落在紙上,便產生濕簽名;把該頁掃描或拍照,只會製作濕簽名紙本的電子副本。這個步驟不會令掃描本變成實體正本,也不會產生另一次電子簽名事件。
紙本正本、掃描本與電子記錄的邊界表
| 判斷邊界 | 濕簽名紙本正本 | 濕簽名紙本副本 | 電子簽名記錄 |
|---|---|---|---|
| 實體簽署動作 | 簽署人用墨水在這張紙上簽名 | 圖像重現較早前的紙筆簽署動作 | 毋須進行紙筆簽署 |
| 交付記錄格式 | 實體紙張 | PDF、圖像或圖像的列印本 | 由簽署流程產生的電子檔案 |
| 紙本正本保管 | 持有人保管實際承載墨水的紙頁 | 紙本正本仍在其他地方,可能須另行保留 | 按機構的電子記錄流程保管 |
| 掃描本是否獲接納 | 要求方收到所需正本時不適用 | 詢問副本是否足夠,還是之後仍須提交紙本正本 | 確認要求方及文件流程準許電子簽署 |
這張表是流程參考,不是真偽鑑定,也不是法律結論。清晰的掃描本有助查閱及日常處理,但圖像質素不會決定收件人是否視它為足夠記錄。如果對方明確要求濕墨簽名,簽署前應按濕簽名要求清單確認交付及留存指示。
實體文件上應檢查甚麼?
紙本正本離開你保管之前,應檢查所有必填欄位及指示。濕簽名只描述手寫標記;一份完整文件可能還要填寫日期、正楷姓名、簽署身分欄、簡簽欄,或完成見證及公證程序。
| 文件項目 | 實際檢查 |
|---|---|
| 簽名欄 | 只在指定位置簽名;如指示列明墨水顏色,須按要求使用 |
| 正楷姓名 | 按文件或對方要求填寫姓名 |
| 日期 | 以指定格式填寫日期 |
| 職銜或簽署身分 | 簽名區要求時,寫明代表他方簽署的角色 |
| 簡簽欄 | 只在文件指定的頁面或修改位置簡簽 |
| 見證或公證欄 | 除非指示明確指定你擔任該角色,否則不要自行填寫 |
不同文件所需項目各有不同。某項內容出現在一份文件中,不代表所有同類文件都要使用紙本;沒有該項內容,也不能自動推斷電子簽署適用。請遵從實際指示;如無法確定簽署要求,應尋求法律專業意見。
濕簽名與電子簽名、數碼簽名有甚麼分別?
濕簽名、電子簽名及數碼簽名採用不同機制。濕簽署是在紙張上落墨;電子簽名透過電子操作記錄簽署意圖;數碼簽名則運用密碼學,協助驗證電子記錄及偵測之後的改動。
| 術語 | 核心意思 | 產生的記錄 |
|---|---|---|
| 濕簽名 | 用墨水在實體紙張上親筆簽署 | 實體已簽署紙頁;掃描本是該頁的副本 |
| 電子簽名 | 為表達簽署意圖而進行的電子操作 | 電子簽名記錄及流程可提供的相關證據 |
| 數碼簽名 | 與電子記錄結合使用的密碼學機制 | 附有密碼學驗證資料的電子簽名數據 |
不要把這三類機制理解為簡單的法律效力排名。在美國,聯邦《全球及全國商務電子簽名法》大致規定,不得只因簽名、合約或記錄以電子形式存在而否定其法律效力。該法同時訂有條件及例外,亦可能有其他法律或要求適用。本文只提供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何時應保留紙本正本?
如經核實的規則、對方指示、申報或提交流程,或記錄留存政策要求紙本正本,便應予以保留。如果要求未夠清楚,在棄置或寄出唯一正本前先查詢。掃描本較方便檢索,但對明確要求正本的流程而言,不能取代紙本。
實用的記錄備註應列明:
- 正本由誰保管;
- 正本存放在哪裏;
- 哪一份掃描本與正本對應;
- 之後是否仍須交付正本;
- 適用的留存政策何時準許處置正本。
對可以電子簽署的協議,也應同樣妥善處理已完成的電子記錄及流程可提供的相關證據。儲存媒介不同,但可追溯的記錄留存流程仍然不可少。
作者:Daniel Aori,Nota Sign 資深產品經理
分類:指南與貼士
更新日期:2026 年 8 月 5 日
編輯狀態:獨立編輯審核已檢查術語、來源一致性及聲明邊界;目前沒有獨立法律審核記錄。
方法說明:本指南把濕簽名定義對照現行美國政府指引,把正本與掃描本的邊界對照政府文件處理指引,把電子簽名定義對照 15 U.S.C. § 7006,並把數碼簽名定義對照 NIST 術語。除非明確標示為實際指引,文中例子均屬假設情況。
確認紙本限制後,Nota Sign 如何配合?
先列出哪些協議仍須使用紙本,再把合資格的流程移至 Nota Sign。某類協議確認可以電子簽署後,團隊可透過 Nota Sign 準備及傳送文件,設定收件人欄位及傳送次序,並追蹤簽署狀態。這樣會產生可留存及檢索的已完成電子記錄與相關流程證據,而不用把紙本掃描本當作流程記錄。
可先選一類經常使用的文件,記錄它為何適合電子簽署,再比較電子與紙本流程的完成及檢索方式。原件要求尚未釐清的文件,不應納入試行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