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簽名合法性指南
智利電子簽名法律指南
智利電子簽名的主要法律框架包括Law No. 19,799 on Electronic Documents, Electronic Signatures and Signature Certification Services。在符合適用法律訂明的條件時,電子簽名具有法律效力;其證據可接納性及證明力,以及能否取代親筆簽名,由簽名方式、交易性質及適用的法定形式或豁除規定確定。
電子簽名合法性概覽
本指南從適用法律、法律效力、認可的簽名方式、有效性規定、限制與豁除,以及業務應用等方面,解讀智利的電子簽名制度。
適用法律
Law No. 19,799 on Electronic Documents, Electronic Signatures and Signature Certification Services
法律地位
電子紀錄及電子簽名按Law No. 19,799 on Electronic Documents, Electronic Signatures and Signature Certification Services在智利獲得法律認可。簽署流程亦須符合適用於該文件的身份、證據、交付、保存、見證、公證、登記及申報規定。
監管機構
智利經濟部
智利經濟部下設的認證部門
法律認可(效力)
自然人或法人以電子簽名方式簽署的行為或合約,與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行為或合約具有同等效力。電子簽名,無論其性質如何,在所有法律目的上都將被視為手寫簽名,但不影響以下條款的規定。(《電子簽名法》第3條)
認可的電子簽名類型
高級電子簽名
電子簽名:任何聲音、符號或電子過程,使電子文件的接收者至少能夠正式識別其作者;
高級電子簽名:由經認可的提供商認證的簽名,該簽名是使用持有人完全控製的手段製作的,與持有人及其所涉及的數據具有唯一的關聯性,可以隨後 發現任何修改,核實持有人的身份,防止持有人不瞭解文件的完整性及其作者。
限製與例外
- 因死亡而獲得的補助;
- 家庭法的法律行為;
- 個人固有權利或義務(derechos personalisimos)相關的檔案(只能由當事人本人親自完成、不能由代理人代為執行的法律行為,例如訂立婚姻、離婚、立遺囑等)
- 根據法律規定或雙方協議,對於必須按照與使用數碼簽署不相符的要求或手續進行的行為。
(《數碼簽名法》第4條)
國家證券委員會第 818/2019 號通函決議第46條:向國家證券委員會(CNV)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等電子檔案時,必須使用的是數碼簽署(firma digital)
電子簽名的合法性要求
電子簽名:任何聲音、符號或電子過程,使電子文件的接收者至少能夠正式識別其作者;
高級電子簽名:由經認可的提供商認證的簽名,該簽名是使用持有人完全控製的手段製作的,與持有人及其所涉及的數據具有唯一的關聯性,可以隨後 發現任何修改,核實持有人的身份,防止持有人不瞭解文件的完整性及其作者。
限制與例外
限製與例外
法律規定嚴肅性但無法通過電子文件實現的;
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的案件,例如遺囑(《民法典》第999-1026條規定遺囑的公證、宣誓等要求),需要結合具體合同類型和相關法律
與家庭法相關的。(《電子簽名法》第3條)
具有公文性質的電子文件必須使用高級電子簽名進行簽署。(《電子簽名法》第4條)
通過電子方式與國家行政部門互動的人員可以使用電子簽名,但在需要可靠驗證其身份的情況下,必須使用高級電子簽名。(《電子簽名實施條例》第52條)
實踐指導,非權威來源:
- (i) 電子形式的公共文書必須帶有簽發官員的AES:公共文件的授權電子副本必須帶有授權公證人的AES;民事登記證明必須帶有簽發官員的AES等
- (ii) 電子文件中授予的司法授權書必須使用委託人的AES 簽名。
- (iii) 公司註冊處為公司設立、變更、解散或註釋而準備的表格必須使用公司成員、合夥人或股東的 AES 簽名;如果委託人、合夥人或股東沒有自己的 AES,則必須使用授權該行為的公證人的 AES 簽名。
電子簽名的行業應用與典型場景
較多場景均支持
ClaveÚnica 是由智利民事登記和身份證明服務局(Servicio de Registro Civil e Identificación)頒發的官方數字身份認證工具。它允許公民在多個政府平台上安全地進行身份驗證和簽署文件。(來源GPT,網頁打不開)
免責聲明:本頁資料僅供一般參考,並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法律、法規及監管指引會隨時間更新,其適用情況由每項交易的具體事實及情況確定。在依賴本頁資料行事前,請諮詢相關司法管轄區具備資格的法律專業人士。
最後更新:2026年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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